中国法院在专利权一案中认为争议专利是在现有技术整体上存在明确的技术启示的情况下改变了药物剂型,不具有创造性。判决专利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09-3-024-077号案例:北京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诉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第三人山东某制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专利 #药物 #剂型 #律师短讯

编论:沈露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在现有技术整体上存在明确的技术启示的情况下,只改变药物剂型不具有创造性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北京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诉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第三人山东某制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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