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中判决,当事人以技术开发合作为名骗取政府技术研发专项经费,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技术开发合同无效,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2-152-001号案例:某物联有限责任公司诉广州某研究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以技术开发合作为名骗取政府专项经费构成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应认定合同无效并移送犯罪线索

典型案例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某物联有限责任公司诉广州某研究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某物联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某研究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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