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认为合法来源抗辩成立,权利人为获得停止侵权救济的合理开支仍应得到支持。法院判决如下: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并不改变销售侵权产品这一行为的侵权性质,而维权合理开支系基于侵权行为而发生,故在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情况下,权利人为获得停止侵权救济的合理开支仍应得到支持。(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43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合法来源抗辩#销售者#维权合理开支#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合法来源抗辩成立,权利人为获得停止侵权救济的合理开支仍应得到支持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