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无效纠纷一案中判决,以数值范围限定组分含量的中药组合物专利中,说明书以临床实验数据证明其技术效果的,如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预期该组分含量范围内的药量增减不会改变临床实验数据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基本配伍关系和功效,则一般可以认定说明书公开充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3-024-007号案例:某制药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药业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发明专利无效、#说明书公开充分、#中药组合物、#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数值范围限定组分含量的中药组合物专利,范围内药量增减不改变配伍关系和功效,可认定公开充分

典型案例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某制药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药业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贵州双某制药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专利行政管理(专利)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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