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行政复议一案中认为行政机关内上级督促下级履责的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判决如下:请求中涉及的责令履行行为属于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督促履责行为,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基于该行为产生的抄送或告知行为亦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吴某某诉运城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时间:2024.07.29) #行政复议决定#内部层级监督#履行抄送职责#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行政机关内上级督促下级履责的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