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中认为被诉侵权产品系付费租赁而来,可以认定合法来源抗辩成立。法院判决如下:被诉侵权使用者能够证明其使用的侵权产品系付费租赁而来,原告未进一步提供足以推翻上述推定的相反证据,应当认定被告使用的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北京某岩土公司诉某电气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15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0) #侵害发明专利权#租赁使用#合法来源抗辩#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被诉侵权产品系付费租赁而来,可以认定合法来源抗辩成立

典型案例全文:专利权权属纠纷典型案例:北京某岩土公司诉某电气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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