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司机酒驾撞人拖行 , 最近,湖南娄底一名司机肖某某酒驾并撞人,还将其继续拖行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撞人的女司机在被交警截停后一直在打电话,表情淡定。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被拖行的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肖某在撞人后还将人拖行,又会如何量刑?酒驾该如何判定?肖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杀人呢?Clearway Law这期和你解读该起案件。

娄底司机酒驾撞人拖行 
娄底司机酒驾撞人拖行 

根据新闻报道及警情通报。9月2日在湖南娄底市一名肖姓女子驾驶着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和前方谢某的二轮电动车追尾,被相撞后,谢某的衣裤被卡入肖某某轿车的左前角。

可事故发生后,肖某某未有停下,而是继续驾车离开现场,这导致谢某被车辆拖行,直到被交警截停。

根据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在肖某某被警方截停后,交警要求其下车,但肖某最初仍坐在车中,并疑似在接打电话;而谢某则横躺在轿车车轮下方。

经警方鉴定后,肖某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肖某某将面对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肖某某将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有3种量刑的考量。

第一、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包括(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第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肖某某在撞到谢某后继续行驶,又可能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

一般而言,如果肖某某并不知道谢某卷入车底才将其拖行,则可被认定交通肇事罪;但如果肖某某知道谢某已经被卷入车底,仍然将其拖行甚至导致他人死亡,便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娄底司机酒驾撞人拖行 

而肖某某还涉嫌酒驾,酒驾又是如何认定?酒驾又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又有分为饮酒后驾驶和醉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的定义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

醉酒后驾驶的定义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同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娄底司机酒驾撞人拖行 

人大代表呼吁取消酒驾入刑引争议

酒后驾驶加上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了这场车祸。而就在不久之前的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朱列玉解释指,自从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后危险驾驶罪案的数量并没有因此减少,反而在不断攀升,也就是说,将醉酒驾驶纳入犯罪范围的做法,没能遏制此类行为。

朱列玉强调,自己的提议并非不追究酒后驾车行为,而是要限制醉驾罪在刑法中的适用范围,同时加大对酒驾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和范围。

酒驾案件的数量虽然居高不下,但在很多酒驾案件中,酒驾者并没有造成实际上的危害。朱列玉认为,若果酒驾者在并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在主观上也没有明显的恶意,则可以通过给当事人行政处罚以抑制其再犯。

但对于酒驾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用刑法追责。

对此,有的网友认为酒驾案件众多,通过刑事手段治理,投入的成本非常高,同时按目前成效看来,入刑未必能有效打击酒驾行为。

但也有的网友认为,目前仍非取消酒驾入刑的最好时机,而酒驾入刑本身也对饮酒文化有遏制作用;若取消酒驾入刑,恐怕会导致醉驾人数提升。

对此,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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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呼吁取消“醉驾入刑”,对醉驾行为进行区分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6981684

女司机驾驶宝马撞人后拖行,被交警拦下还不配合?当地警方:肇事司机已被控制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22-09-04/245083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xODE3YWIyMzFlYjAxN2FiZDYxN2VmNzA1MTk%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