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期间,一位加拿大华裔母亲林女士带女儿回国,却在她回到加拿大的时候,被警方以儿童绑架的罪名被捕,随后在监狱里关了近一年的时间。林女士的经历并非孤例,2007年的时候,一位美籍华裔母亲刘女士也因为带孩子回国,而在机场被拦下,并被起诉国际儿童诱拐(International Child Abduction)的罪名,随后被判入狱三年。

亲生父母带孩子旅行怎么就触犯法律了呢?在加拿大,难道离婚或是分居之后,就不可以带孩子去旅行了吗?不知道您是否也有这些疑问,不必担心,Clearway Law 将为您详解这些问题,并告诉您应该如何避免触及“红线”,放心的带孩子去海外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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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儿童诱拐?

回到林女士与刘女士的故事,我们为她们的经历感到唏嘘,但同时也应该吸取教训,千万不要因为大意或是轻易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林女士是与她的伴侣分居期间,因为双方关系不和,趁着春节假期回国探亲之际,未经伴侣的同意,自己就带着女儿回了中国,并把女儿留在了中国的父母家,春节假期结束后,自己回到了加拿大。伴侣得知女儿留在中国,早就报了警,因此林女士一下飞机,就被警察抓了起来。

刘女士与前夫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双方签署协议拥有孩子的共同监护权。所谓共同监护权意味着父母双方都有至少40%的时间与孩子一起生活,亲子时间与抚养责任也是平分的。在与前夫离婚之后,因为母亲病危,刘女士着急买好自己和孩子的机票打算回国,并通知了前夫。然而,前夫明确表示孩子不能离开。因为已经买好机票,刘女士决心带着孩子直奔机场。另一边,前夫立即赶往机场还报了警,结果在机场就被拦下。

什么是国际儿童诱拐

总结一下:

林女士未经伴侣同意带走孩子,同时擅自改变了孩子的居住地;刘女士虽然通知了前夫但却在对方反对的情况下执意离开,违反了共同监护权。因为两人都带孩子离开孩子原本的居住地前往中国,两人都触犯了国际儿童诱拐的法例。

根据加拿大的法律,国际儿童诱拐是一种绑架行为,指的是当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合法照管儿童的人在没有法律授权或拥有完全或共同监护权的父母允许的情况下,将该儿童带离加拿大,或将该儿童留在加拿大境外。

总结一下

这种案件常见吗?加拿大的官方回答是: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的加拿大儿童被父母错误地从加拿大带走或滞留在另一个国家。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而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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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带孩子旅行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法院对监护权和探望权作出裁决,任何一方不能在没有得到对方的同一下就带子女离开加拿大,除非法院裁决的是单独监护,或是另一方被证明不适合与孩子接触。

如果想要带子女去旅行,必须拥有孩子的监护权,以及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且经过律师的公证,否则移民局有可能质疑这份同意书的真实性。

在加拿大海关,海关人员有权要求带孩子出境的父亲或母亲提供书面同意书,否则可能不允许离境。这份同意书不需要太长,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提前准备。

孩子被强行带走怎么办?

正确的带孩子旅行的方式

我们再从一个华人案例说起。珍妮女士居住在温哥华,她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她丈夫的脾气暴躁,还曾几次对珍妮施以家暴。珍妮为了孩子,并没有提出离婚。2021年,丈夫带着孩子去中国探亲,珍妮留在了加拿大,双方并没有任何冲突,珍妮也没有起疑心。但在几个月后,珍妮却收到了两份文件,丈夫给她的离婚诉讼信,以及孩子的国籍授权书。

珍妮的世界一下崩塌了。她害怕自己再也见不到儿子,她决心要和丈夫争夺抚养权。然而,珍妮的处境却并不乐观。孩子已经被丈夫带到境外,如果双方协商送回不成,只能上法庭等待法官的的裁决,但由于中国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珍妮只能在当地找律师打官司,争取儿子的监护权。

此外,由于珍妮的丈夫不仅是加拿大公民,还是中国公民,孩子可以申请成为中国公民。这种情况下,最好咨询中国的律师是否需要母亲的授权孩子才能获得中国公民身份。因为孩子一旦获得中国公民身份,想要送回加拿大时,可能不被承认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并且有可能被当地法庭认为孩子和丈夫一起生活更加合适。

珍妮的经历确实特殊,但珍妮也犯了多个错误,例如在丈夫对她家暴的时候并没有主动提出离婚争取主动权;在丈夫带走孩子的时候,珍妮疏忽大意没有防范之心。

正所谓事出必有因,在孩子可能带走之前,对方已经在发出某些危险信号。如果另一方父母有以下情况,那就要提高警惕了!

那就要提高警惕了

警告信号:

  • 曾经诱拐过你的孩子
  • 曾威胁(直接或间接)要带走或伤害孩子
  • 有暴力或控制行为的历史
  • 对你或你的家人表现出敌意、愤怒或怨恨
  • 经常与你争吵
  • 有骚扰你的行为(例如,毫无预警地出现或不断打电话)
  • 对孩子批评或撒谎,或试图以其他方式介入你和你孩子之间的关系
  • 孩子主要由你照顾,但对方反复对孩子的安全和生活提出不合理的担忧
  • 对某项决定感到愤怒
  • 拥有另一个国家的公民身份或经常往来
  • 表示有兴趣搬到或回到加拿大以外的国家(或孩子在谈论可能的搬迁)
  • 已作出重大的生活改变,如辞职、出售房屋、为搬家做准备
  • 已关闭加拿大的银行账户、切断与加拿大的金钱往来

如果另一方是加拿大以外的国家的公民或与一个国家有密切关系,那么发生强行带走孩子的几率将较大。如果孩子也一同去,那么风险就更大。

防范之法:

处理方法

在发现某些迹象之后,就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之法。加拿大儿童出国旅行必须要有自己的护照,除非是单独监护权(父母中的一方负责对孩子的重大决定),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都需要参与为孩子办理护照。

如果您认为对方可能计划带走孩子,您可以要求把孩子的名字加入加拿大护照系统监视名单上。这并不是阻止加拿大政府向孩子签发护照,而是帮助政府在受到孩子的护照申请时进行二次审查。

当您要求将孩子的名字列入护照系统观察名单时,您需要提供相关文件,例如监护权、探视权和子女抚养安排计划等法律文件副本。

虽然没有百分百的方法可以保证子女不会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被带离加拿大,但在协商分居协议或是申请法庭监护令的时候,往往可以提前做准备,清楚说明什么情况下可以带子女出境,需要提前多久向对方通知,孩子的护照交由法院保管等等。

处理方法:

当发现孩子被对方带走,甚至已经出境到达另一个国家,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看孩子被带去的是哪一个国家,该国家是否加入了《海牙公约》。

离婚后可以带孩子旅行吗

依照《海牙公约》,孩子将被送回“惯常居住地”国家。向海牙公约下的法院提出申请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 孩子不满16岁
  • 孩子的监护权

《海牙公约》不一定要有法庭的监护令才能申请,关键是监护权,例如分居协议中双方认可的监护权。但是法院的监护令可能有助于另一个国家的法庭来决定孩子是否被非法绑架。需要注意是海牙公约下的法院无法对监护和探视问题做裁决,这些问题将交给惯常居住地的法庭。

如果《海牙公约》不适用怎么办?

如果《海牙公约》不适用怎么办?

假如孩子被带去的是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的国家,例如中国,而孩子的惯常居住地是加拿大,那么情况会较为复杂,因为两国的法律以及审理程序往往有很大的不同。

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法就是寻求中国律师的帮助,讨论可以寻求送回孩子的最好办法,例如令中国法院承认您拥有的监护令;或者根据中国的法律申请一个新的监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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