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棒打出孝子,娇养忤逆儿”。作家沈从文曾在文章中回忆过自己小时候爱逃学,因为那时候在旧式私塾里,挨打是一件常事。逃学只有在被发现之后才会挨打,相反,不逃学每天都有大堆机会挨上先生的戒尺。

小孩儿做得不对就要受罚,在传统的社会里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而放在今日又是如何呢?

记得五莲二中一名杨姓老师,因体罚逃课学生而被教育部门重罚的事,曾引起了网络上的讨论。根据新闻报道,当时两名学生逃课到操场玩耍,杨老师发现后,把学生叫了回来,并在门厅内用课本抽打了学生。

之后,学校处分杨老师停职一个月,行政记过;可在之后,当地教育部门做出了追加处理,要扣除杨老师一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学校新学年不再和杨老师签合同,还要把杨老师加入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虽然最后杨老师的追加处理被撤回,但事件依然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认为惩罚过重,导致现在的老师根本不敢管学生,但也有人认为老师打了学生就应该被罚。

扇学生耳光

这次,Clearway Law就和你说说:

  • 老师惩罚学生的尺度在哪里?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 老师可以辱骂学生吗?
  • 老师可以没收学生私人物品吗?

哪些是被禁止的惩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2020年发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当中便明确提及,老师的日常教学管理或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 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 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 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 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 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 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 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哪些是被禁止的惩罚方式

当中“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的行为便是明确被禁止的。去年,黑龙江牡丹江四中老师连扇学生耳光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里老师对着学生连扇了好几个耳光。这明显“直接造成了学生的身体痛苦”,属于被禁止的行为。最后,据当地教育局通报,该名老师被处停职。

骂学生不要脸,涉违反规定

虽然口头上的批评是被允许的,但身为老师,也不是什么话都能说的。最近,山东一名中学老师在线上直播课程中,因学生不听话,便出言辱骂学生,说出“问你多少遍啦,你死来了吗?”,“一个个的不要脸”。视频在网上疯传,学校之后表示,老师的行为违反规定,将处分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面对“熊孩子”,老师能做什么?

一个老师要管理的学生那么多,一个孩子调皮捣蛋,就有可能影响整个课堂的秩序。那么在日常教学中,老师究竟能做出哪些惩罚呢?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出,对违规情节较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当场:

  • 点名批评;
  • 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 课后教导;
  •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而老师在做出以上惩戒后,还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面对“熊孩子”

而小学高年级、初高中的学生,如果涉嫌严重违规或做出影响恶劣的行为,学校可以实施一下惩戒,但应事先告知家长:

  •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没收手机,涉违法吗?

惩戒学生是学校管理手法的一种,还有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是没收学生的手机等私人物品。那么问题来了,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涉嫌违法吗?

一般情况下而言,手机是学生的私人财产,老师在学生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没收手机,便有机会侵犯学生的对手机的占有和处分权利;如果老师没收手机后交给了学生家长,考虑到家长和学生有着亲密的关系,一般不会被视为侵犯学生的所有权。

而根据2021年开始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没收手机

教育不是抹杀自由,是让其学会克制

近年来,除了老师体罚学生的新闻上过热搜,“校闹”的事件也不时出现,有的家长对学校的教育方法稍有不满,就辱骂甚至殴打老师,甚至还堵在校门口闹事。

其实,家长和老师就像是同一条船上的水手,只有同心协力,才能带领着孩子前往合适的方向。

教育不是抹杀自由,而是让他学会克制。

正如教育学家斯宾塞所说:“记住你管教的目的应该是:培养一个能够有自制的人,而不是需要一个别人来管制的人。”自制力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课题,而学生时期的惩戒手法,最终目的也是让学生成为一个管得好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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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2012/t20201228_507882.html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2106/t20210601_53464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http://www.gov.cn/flfg/2006-06/30/content_323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