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家庭会选择养宠物,而狗通常是许多家庭的首选。虽然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但因为主任没有为狗拴绳,导致狗伤及无辜,甚至致死的新闻却屡见不鲜,这令不少市民疑惑,狗狗伤人谁来担责?有法律法规规范“文明养犬”吗?养狗人士应注意哪些法规?
恶犬伤人不容忽视
去年,有这样一则新闻,重庆市一名8岁男童被三条恶犬撕咬身亡。2021年4月22日,该男童是重庆奉节二年级学生,他每日都在爷爷的陪同下上去,但当天,爷爷因为忘带公交卡返回家中取卡,该男童就和同学继续前行。
没想到爷爷刚走没多久,悲剧就发生了。据目击者介绍,路边三条恶犬突然窜出,扑向该男童,咬住男童将其拖行数米。男童痛苦的呼叫后,村民赶到,立即打电话报警及要求急救。
该男童被恶犬撕咬,导致面部和颈部多处受伤,在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男童却已经“无力回天”,确认当场死亡。事发后,三只恶犬被警方控制,主人陈某因狗侵权而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带走。
这样的新闻读来令人悲痛,孩子、老人、孕妇都是社会上需要保护的对象,却遭受了无端的侵害。2021年4月25日,湖北一名退休老人在公园晨练,却被一只恶犬咬伤手脚,该名退休老人急中生智艰难爬树,所幸才逃过一劫,而根据媒体报道,这条狗已连续咬伤4人。2020年12月,河南省一名3岁儿童在街上玩耍,却被邻居家的看门狗咬伤,最后不治身亡。
恶犬伤人如何处罚?
回到重庆8岁男童被三条恶犬撕咬身亡的案件。据当地村民反映,狗主人陈某经常不拴绳,曾有村民被他家的狗追过,还有一只狗曾被咬死。这些先兆,陈某都没有给予重视,这才令悲剧上演。
男童家庭并不富裕,父母在外地打工,事发之后才回到家中,虽然家人都承受巨大的痛苦,但好在狗主人陈某态度良好,提出赔偿,按照村镇人参伤害赔偿标准,原本陈某应赔偿92万元,但双方经街道办事处的协调,仍需维护邻里相亲关系,最终达成和解,陈某赔偿52万元。
虽然陈某与男童家人达成和解,陈某仍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就明确了宠物伤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也就是说,狗狗伤人,狗主人应该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被侵害人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刺激狗狗导致伤人,那么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种基于“无过错原则”的法律,更能保障动物侵权事件上的公平与责任分配。
此外,《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
也就是说,狗主人有责任对动物财务安全措施,例如定期打疫苗、佩戴犬牌系好犬绳等,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如果违法这些安全规定,狗狗对他人造成侵权伤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狗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与前款一样,是基于“无过错原则”,如果能够证明是被侵害人的过错,则可以相应减轻责任。
必须要强调的是,不能简单认为宠物伤人赔钱了事即可,一旦情节严重,将涉及刑事责任。例如上述案件的陈某,宠物导致男童重伤、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行,将面临六个月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关的行政处罚和罚款。但由于,陈某已经尽其所能积极赔偿,并获得与男童家属的和解,在确定刑事责任时可以受到从轻处罚。
《民法典》宠物侵权七条原则
前文已经介绍过《民法典》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两项原则,为了令读者更清楚宠物侵权的相关责任,此处就归纳《民法典》第九章的所有原则,一共七项,以后若遇到相关纠纷,就可以依法维权。
文明养犬重在防范
除了有《民法典》、《动物防疫法》这样的全国性法规来规范“文明养犬”,不少省份和城市也退出因地制宜的养犬管理条例,不少城市还积极展开监察、宣传、推广文明养犬的活动。
2021年,全国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105个设区市制定了养犬的地方性法规。在地方政府完善动物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民警和街道办事处有效的宣传推广下,相信越来越多的市民会感受到文明养犬的变化。
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但内容有所不同。
以禁入带犬进入的区域为例,北京规定公园、学校、公共绿地、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区域禁止遛狗;上海市规定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学校、医院、幼儿园、文化娱乐场所;深圳市与上海市的规定差不多,另加上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单位可以限制犬只进入其经营场所等。
除此之外,基本上都规定宠物狗需要申请养犬登记,上海市规定携带犬只外出要为其挂挂犬牌,并对狗绳的长度进行了规定,如果长度不符,即使给狗系了牵引绳也可能被视为违反管理规定;深圳市除了要办理养犬登记,还要在登记后的30日内,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防止宠物丢失。
在有关饲养烈性犬方面,各个城市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在某些区域内禁止养烈性犬、大型犬;上海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深圳禁止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禁止养烈性犬,而有关烈性犬的种类也可以参考当地政府网站。建议养犬人士了解当地的养犬管理条例,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养犬。
Clearway Law 最后提醒,动物侵权问题往往是双方都有责任进行防范的。
站在养犬人士的角度上,宠物主人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狗绳、狗护嘴套、防疫疫苗,尽量避免带较为凶猛或攻击性的宠物到公共场所、宠物突然攻击路人时应及时制止、宠物伤人后及时将伤者送医等等。
另一方面,对于儿童、老人、妇女、残疾人这样的弱势群体来说,也需要尽量避免与陌生动物接触。尤其是儿童的监护人,孩子小可能没有太多的防范意识,这就需要大人尽好监护责任,提醒并及时制止儿童挑逗他人的宠物。如果被侵权方自身有过错,例如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导致儿童受伤,那么,宠物侵权的赔偿可能会被减轻。如果孩子不幸受伤,监护人和宠物主人都有责任制止持续性侵害、及时将孩子送医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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