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借款合同一案中认为合同约定的杭州市与本案并无任何实际联系,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裁定本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01-2-103-005案例:邓某勇诉捷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借款合同 #网络 #管辖 #律师短讯

编论:沈露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案涉争议无实际联系的,视为协议管辖无效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邓某勇诉捷某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邓召勇、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指定管辖管辖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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