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无效宣告一案中判决,专利权人在专利民事侵权案件及专利行政确权案件中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通过不一解释进而“两头得利”。人民法院在专利行政确权案件中界定权利要求的用语时,如需参考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民事案件中的陈述的,一般应当以被专利侵权民事案件生效裁判所采纳的内容为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3-024-033号案例:德国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某医药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发明专利申请无效宣告、#专利权、#禁止反言、#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解释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通过不一解释进而“两头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