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植物新品种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阐释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中确定法定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法院判决如下: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确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损害赔偿数额时,可以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经营规模、情节、后果以及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的数额、期间等因素。(北京某种业公司诉卫东某种植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1-003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损害赔偿#植物新品种权许可使用费#经营规模#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中确定法定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北京某种业公司诉卫东某种植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卫东区平鼎种植专业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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