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认为侵权人依据其违反保密义务公开的专利技术方案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如下:如果被诉侵权人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现有技术,系由其本人或者由其授意的第三人违反明示或者默示保密义务而公开的技术方案,则该被诉侵权人不得依据该项现有技术主张现有技术抗辩,否则将使得被诉侵权人因自身违法公开行为而获得利益,明显违反民法基本原则和专利法立法精神。(上海某公司诉广东某公司、某网络公司、某旅游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70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现有技术抗辩#保密义务#违约公开#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侵权人依据其违反保密义务公开的专利技术方案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上海某公司诉广东某公司、某网络公司、某旅游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上海环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法瑞纳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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