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中认为单纯假冒他人专利而未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侵害专利标记权。法院判决如下:酌情确定姚某应赔偿原告公司10万元。(嘉兴某旅游制品有限公司诉姚某、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23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3) #假冒他人专利#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单纯假冒他人专利而未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侵害专利标记权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嘉兴某旅游制品有限公司诉姚某、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姚魁君嘉兴捷顺旅游制品有限公司等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进一步咨询:请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