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中认为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仍可判令使用者负担维权合理开支。法院判决如下:虽然被告2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但其使用行为的侵权属性并未得以改变,其仍需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瑞安某公司诉莒县某修配厂、日照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20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使用者#合法来源抗辩#合理开支#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仍可判令使用者负担维权合理开支

典型案例全文:专利权权属纠纷典型案例:瑞安某公司诉莒县某修配厂、日照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莒县正大塑料机械修配厂日照洁之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进一步咨询:请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