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执行纠纷一案中判决,一般仅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存在行业规定、商业习惯时,才允许计算复利。如果不存在当事人特别约定计算复利的情形,执行依据亦未特别要求按照复利计算孳息的,对当事人要求计算复利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7-5-203-022号案例:黄某某与廖某某、海南某农业开发公司执行监督案)#执行、#孳息计算、#复利、#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无当事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应按照复利方式计算孳息
中国法院在执行纠纷一案中判决,一般仅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存在行业规定、商业习惯时,才允许计算复利。如果不存在当事人特别约定计算复利的情形,执行依据亦未特别要求按照复利计算孳息的,对当事人要求计算复利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7-5-203-022号案例:黄某某与廖某某、海南某农业开发公司执行监督案)#执行、#孳息计算、#复利、#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无当事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应按照复利方式计算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