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认为权利要求中特意强调某一特征的用语含义而有意排除特定技术方案的,不再纳入保护范围。法院判决如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中特定强调并有意排除特定技术方案的,不宜再通过适用等同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邓某智诉某科技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46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特意排除#等同原则#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权利要求中特意强调某一特征的用语含义而有意排除特定技术方案的,不再纳入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