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除了帮助孩子度过一个快乐的节日之外,家长们应该都非常关心孩子的安全问题。借此契机,聊聊校车的问题。不少家长日常工作繁忙,没有时间接送孩子,有些学校提供校车服务,专门接送孩子,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其中的安全隐患值得家长们格外注意。校车可以帮人省事,但绝不可以就此掉以轻心。

儿童节关注安全问题

校车超载会受到什么处罚?

5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个关于校车超载的典型案例。

儿童节关注安全问题

2020年11月,校车司机冯某驾驶一辆中型的专用校车,车上载有29名幼儿园学生及1名幼儿园老师。该校车随后被交警拦下,经检查发现,该校车只可承载19人,但实际载人数31人,超载人数12人。

众所周知,超载是犯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在道路上驾驶校车,严重超载将处以拘役以及罚款。

超载人数如此之多,这起校车超载案件法院怎么判呢?法官认为,该校车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司机冯某负有直接责任。此外,该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杨某,未尽到监督管理校车安全的职责,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冯某、杨某被判处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判处罚金3000元。

“黑校车”超载从严惩治

校车本是护送孩子安全上下学的工具,却被一些不法之徒使用“黑校车”来谋利。

儿童节关注安全问题

2020年12月,山东省临清市曾有一个校车超载256%的案例。校车司机温某某驾驶一辆私人小型客车,该车核定载人数9人,却承载了32名小学生。该车辆同样是被执勤的交警拦截,后来经调查发现,温某某是临清市某小的学保安,而该私人小型客车是由该小学的校长张某提供。校长张某与校车负责人张某某签订校车承包业务,张某某与温某某负责接送学生。最后,温某某、张某、张某某三人都被判处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校车超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千万不要以为孩子体重轻,可以“挤一挤”,无论是司机还是校方,罔顾孩子的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都要承担责任“从重处罚”:

非法校车即便不超载也不允许上路

校车顾名思义为接送孩子而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校车使用许可”就明确规定校车需要满足的条件。

校车的车辆应该符合安全标准、经过合法登记;校车的驾驶人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对行驶路线、行驶时间、停靠站点都有一套标准方案;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投保强制责任险等。此外,校车应该要有明确的标志灯,配备急救相关的安全设备,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定位装置,以及定期接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等。

如果校车并未达到安全标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将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强制报废车辆,处以罚金及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校车即便不超载也不允许上路

如果校车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或是驾驶人没有校车驾驶资格,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扣押车辆,处以罚金及没收违法所得。

儿童节关注安全问题

“黑校车”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校车没有经过登记以及使用许可,也没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也不具备驾驶校巴的资格证,由于不遵守交通安全守则,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幼童被遗忘于校车内致死

儿童节关注安全问题

2020年7月,广东省湛江市一名5岁男童乘坐校车去幼儿园,校车抵达幼儿园后,跟车老师一人需要照看多位儿童,没有留意该岁男童没有下车,也没有进行点名或检查。司机离开校车时,也没有发现还有儿童没有下车。最后,校车被停放在幼儿园对面的空地上,在7月炎炎夏日下,车内温度不断升高,该男童严重脱水,在9个小时的曝晒后送到医院,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事后,跟车教师、司机等直接责任人被判处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三年但获缓刑。而因监督不力负有责任的相关部门领导人,虽然免受刑事处罚但依法给予处分。因情节严重,该幼儿园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相关部门领导人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这样的新闻读来令人唏嘘,但更重要的是,应该防范悲剧重演。《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校车乘车安全”中已经有相关的指导。

校车应该配有相应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照管人员应具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此外,照管人员有责任尽到)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等职责;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如果校车没有随行照管人员,或是照管人员未尽乘车安全义务,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以罚款,甚至解聘。

儿童节关注安全问题

孩子的成长应是快乐且安全的,校车虽然只是一个小细节,但事关重大,家长一定要注意。当然,防止悲剧的发生必须要唤醒相关责任人的安全意识,积极推广并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禁止非法校车、杜绝超载、加强对校车人数清点和人员交接的责任制,遵守道路交通守则,保障孩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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