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就好像分家,两个人不在同一屋檐下生活,说搬家也就搬家了。但是如果有了孩子,搬家问题就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有的父母为了孩子的成长,选择不搬家,比如欧美国家越来越流行的“鸟巢式”离婚,孩子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下生活,父母轮流照顾孩子。那么,有孩子的父母,分居后到底该不该搬家?
在加拿大,有的情况下,孩子由父母中的一个长期照顾,另一方只拥有探望权。这种情况下,带孩子的一方想搬离现在居住的城市、省份、或是搬到其他国家,需不需要征求另一方的同意?只拥有探望权的一方,不用照顾孩子,自己搬家也不会改变孩子的居住环境,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不用和另一方沟通?
分居或是离婚后带孩子搬家十分常见,有的是短期内就会搬家,有的是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无论如何,Clearway Law 希望您了解搬家应该要注意重要事项,千万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违背了法律的要求。
搬家不是一个人的事
在法庭上,一些父母提出为了某个新工作机会或改善目前的经济状况想搬家;有的是有了新的关系,想搬去和新伴侣一起住,组建新的家庭;也有的希望能够带着孩子搬到离其他亲人更近一点的地方,方便互相照应;还有的是因为家庭暴力等安全考虑而选择离前配偶更远。但无论如何:孩子无小事,就像所有与儿童抚养有关的判决一样,法院将会依据子女的最大利益决定父母是否可以搬家。
加拿大的《离婚法》中就对分居或离婚后的搬迁程序有明确的规定,这包括父母中的一方提议带着子女搬家,以及另一方搬走不与孩子一起住。这一搬迁程序原则适用于正在走分居或离婚程序,协商子女抚养安排计划的时候,以及法院已经判决了监护权以及探望权之后。
搬迁程序第一要点:通知对方
根据加拿大的《离婚法》,提议带孩子搬家的一方必须向任何其他拥有抚养责任的人(例如另一方父母或是合法监护人),或是根据接触令可以与子女有接触的人(例如孩子的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作出搬迁通知。
搬迁程序第二要点:改变居住地还是重新安置
改变住所(a change of residence)指的是预计不会对孩子的亲子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搬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在同一城市或城镇的搬迁。
重新安置(relocation)是指将对孩子与父母和孩子生活中其他重要人物的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搬迁。如果搬迁会对父母一方遵守育儿时间安排的能力产生很大影响,一般也会被视为重新安置。因为搬迁以后,对方可能就很难常常见到孩子。如果搬的距离较远,探访子女的路程费用也会增加。
举例来说:
例如,孩子离开父母中的一方,从多伦多搬到温哥华,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重新安置。父母中的一方自己搬离孩子,从多伦多搬到温哥华,也可能被认为是重新安置,因为搬迁会对自己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养育子女的时间安排被改变,一些同城的搬迁很可能被视为重新安置。
例如,搬到一个没有公交车的社区,如果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只能使用公交车到达,这就会改变亲子时间的安排。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许可带着子女搬家,但很可能会更改探望令的条件,让有探望权的父母也相应的拥有更长的探望时间。法院很可能也会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支出,以抵消路程较远的额外费用。
搬迁程序第三要点:提供必要信息
如果搬家只是改变住所,需要以书面形式说明:搬迁的时间、新地址、新联系方式。
如果是重新安置,除了搬迁时间、地址、联系方式之外,还必须提供额外的信息,例如如何改变子女抚养安排的计划。必须在搬迁前至少60天将该书面通知交给任何需要通知到的人士。
如果孩子的搬迁通知已经发出,并且所有负有抚养责任的人都同意搬迁,那么搬迁可以在通知中规定的日期进行。
如果负有养育子女责任的另一方不同意孩子的搬迁,他们可以正式反对搬迁。
如果有反对意见,孩子就不能搬迁,除非法院下达允许搬迁的命令。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对搬迁,并向提议搬迁的父母一方提供有关其反对的具体细节:
- 使用 “反对搬迁”表格
- 向法院申请停止搬迁
注意:父母可以对孩子的搬迁提出异议,但不适用于反对父母一方搬出不与孩子一起住。
搬迁程序第四要点:以孩子的最佳利益决定搬迁
如果父母不能就拟议的搬迁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决定是否允许搬迁。
法院的原则:
- 搬迁的原因
- 搬迁对孩子的影响
- 建议孩子搬迁的父母是否已经发出了必要的通知
- 希望与孩子一起搬迁的一方是否提出了合理的新的亲子关系安排建议。
时下潮流:鸟巢式离婚
父母离婚、搬离熟悉的居所、与其中一方父母见面时间越来越少…… 孩子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变得敏感、不安、甚至感到孤单,为了减少孩子的不适应,越来越多的父母尝试“鸟巢式”离婚。
英国广播电视台(BBC)就有一则新闻就讲述了鸟巢式离婚的故事。
贝奥林是瑞典人,虽然他已经和前妻离婚,但他和前妻并不打算让孩子搬家。他和妻子分居后,两人已经轮流在原来的居所照顾孩子超过八个月。当他前妻照顾孩子的时候,他就会回去和自己的母亲一起住,但当他照顾孩子的时候,他的前妻则会离开。
贝奥林说:“我们希望孩子可以拥有稳定的环境,一下子把所有东西都分家会把他们吓坏。现在,我们的孩子身处的环境、居所、学校和朋友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
被问到为什么不搬家,贝奥林说:“孩子们不需要在父母不同的住所之间来回变换,我们不希望孩子感受到压力。”
在瑞典,这种轮流照顾孩子的方式在1970年代就已经出现,随着共同监护权变得越来越普遍,鸟巢式离婚也开始变得流行起来。不仅在瑞典,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荷兰等国家,这种现象也有所增加。英国一项研究显示,英国离婚或分居的父母,11%尝试或实践着鸟巢式离婚。
但话说回来,这种居所不变、轮流照顾孩子的方式也并不是完美无缺。孩子可能被“过度保护”,无益于孩子理解父母已经分居的事实。此外,对于已经离婚的父母来说,这种相处方式也会造成很多尴尬的问题,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一般,在同一屋檐下却没有交集。
分居搬家是一件必要考虑的事。无论是因为适当的理由而搬家,还是希望孩子能有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选择不搬家,最重要都是父母之间尊重并遵守以孩子利益为最大的原则。如果您对离婚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Clearway Law的平台上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