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名真的可以“随心所欲”吗?假如我姓王,我可以给孩子取名叫“王者荣耀”吗?夫妻俩都酷爱中国传统文化,可以给孩子取名“北雁云依”吗?在户籍处登记姓名,可以只给一个姓吗?又或是不用中文字,用特殊符号或是英文字母可以吗?

站在法律的立场上,姓名也是一种权利,与人格权相关,自然人有对自己姓名的决定权、使用权、变更权以及许可权,侵犯他人姓名权也是违法的。常见的姓名权纠纷发生在离婚后孩子的姓氏更改,以及未经许可擅用他人姓名或名称。Clearway Law 带您了解有关姓名权的法律以及案例。

取名或改名真的可以“随心所欲”吗?

姓名是一种称号,往往承载着长辈的期许或是寄托着特殊寓意。但越来越多父母不想给孩子取太常见的名字,以避免“重名的尴尬”。

我的姓名我做主

(来源:解密汉语)

有的父母想为孩子取个特别的名字,找一些不常见的生僻字,甚至省略父母的姓氏直接给孩子一个标新立异的名字。《法制日报》曾有一篇报道,采访了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宣传科的退休警员关玺华,据关先生说,自己曾遇到父母给孩子起名,为了避免重名就只给一个姓,就叫“王”;或是用中文姓加英文字母为名,叫“王A”。

除了取名,民警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改名要求。关先生表示,只要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户口登记处申请姓名变更,但改名的理由却是五花八门的,例如对自己名字不满意,或是别人老是叫错有歧义,又或是父母离婚要改姓等等。

从常理来说,姓名登记将决定自然人在所有法定文件上的名称,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房产证等等,名字过于生僻或是标新立异其实会带来很多不便。从法理来说,虽然法律允许自然人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有关姓氏的问题

2009年山东济南市曾审理一单涉及姓名权的案件,父亲吕某与母亲张某诞下女儿后给孩子起名“北雁云依”。听着有武侠小说的感觉,还传承了中国文化的精神,却被当地的户口登记处所拒绝,随后夫妇两人上诉法院,却被法院驳回申诉,因为这个名字违背了“公序良俗”。

我的姓名我做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姓氏可以来自父亲或母亲,也可以是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此外,如果是抚养关系,也可以选取抚养人的姓氏。少数民族可以遵从文化传统的姓氏习惯。除此之外,姓氏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否则户口登记处有权拒绝办理出生登记或是改名请求。

有关名字的问题

假如姓王,叫“王者荣耀”可以吗?假如姓车,叫“车水马龙”可以吗?由于姓氏并没有违反公序良俗,这类名字是可以登记的。但是,叫“王A”、“赵C”这样的名字则难以被认可。

我的姓名我做主

(来源:知乎账号:时事法律评论《为什么你不能叫西门吹雪》)

2008年,一位名叫赵C的男士将江西省鹰潭市公安局告上法庭,由于赵C向当地公安局申请更新二代身份证,但由于名字中的“C”无法进入公安部户籍网络系统,在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建议赵C改名。然而,赵C认为自己已经使用了20多年的名字不应被更换,认为当地公安部门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起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赵C接受改名撤回起诉。

自然人虽然有姓名的决定权,但是如果因为自己的名字不符合系统登记,就要求公安部的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更改,牵涉面甚广,耗费甚重。因维护个人利益而浪费公共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侵害了公共利益,不符合“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父母离婚孩子要改姓的问题

离婚后孩子改姓也是姓名权常见的纠纷。如果孩子未满十八岁,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姓名变更登记。这意味着即便是离婚,父母任意一方申请孩子姓名变更都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我的姓名我做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宫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便民问答”)

假如已经离婚,前妻或前夫不同意孩子改姓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谈到,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以子女的意志为主。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具有自己意志决定选择父姓或母姓外,不宜改变原用姓氏。那么如何衡量孩子已经具备独立意志呢?

江西、江苏、福建、海南省已经有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要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浙江省将这一条件规定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姓名的使用权与许可权

姓名除了是个人的标记之外,也有商业价值。个人或者企业都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如果许可他人或其他企业使用,自然人可以获得相关的利益报酬。由于姓名权不仅涉及名誉或人格相关的无形权利,也与商业财产等有形资产及合同相关。因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还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是姓名权益的扩大,保障自然人在各个领域中的姓名权利,不论是笔名、网名还是艺名都可以享有决定权、使用权、变更权以及许可权。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获得姓名许可,也应当注意保障他人的相关权利,正确使用他人姓名,不应涉嫌非法活动,或是损害权利人的名誉。如果不正当的使用他人姓名,也会触犯侵权、合同违约等相关责任。

我的姓名我做主

(来源:《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实施后的人格权经典案例,其中就有一单“AI陪伴”软件的侵权案。在该软件上,用户可以使用某公众人物的姓名、肖像制作虚拟人物,用户还可以“调较”该虚拟人物,为其设定角色、称谓以及身份关系,营造一种与该公众人物真实互动的体验。虽然虚拟人物以及相关互动行为是用户所做,但该软件并没有取得该公众人物的姓名与肖像使用权,并且侵害了该公众人物形象与人格自由,该平台要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有关姓名权的法律以及案例。如果您还有疑问或相关咨询可以和 Clearway Law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