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 当公司经营不下去,或者股东无心再经营下去时,便可以考虑转让公司股份。转让公司时有哪些不可不知的规定?作为“接盘侠”的你,又有可能面对哪些坑?

这期,我们将详细解读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无论你是想转让股份,还是接下他人的股份,都请收藏保存。

股权转让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你的公司,应该注销,还是卖掉?

如果不打算继续把公司继续经营下去,你可以如何处置你的公司呢?一般有两种办法:直接注销或者将公司转让出去。

注销公司的过程不比成立公司简单,一般有4个步骤,包括:成立清算组并进行清算;清理债权、税务;制定清算方案;申请注销公司并公告公司终止。

而转让公司则需要找到合适的买家,并进行转让流程,该流程一般比注销公司简单。相比直接注销公司,转让公司还能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算是将公司剩余的价值利用起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很多公司的股东不止一人,股权的转让也有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内部转让指的是股东之间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而外部转让,则是指将股权转让给原股东以外的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同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的转让主要有以下规定:

1.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股份的,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4.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权代表什么?

在正式转让股权之前,先要知道股权到底代表着什么。

当你在一家公司出资,你便成为了公司的股东。股权其实代表着股东对公司的法定权利,这里包括了收益权、表决权等等权利。转让股权,意味你将这些权利转让给他人。

转让股权有哪些流程?

转让股权一般有哪些步骤呢?

第一步: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股权可转让。

如果你经营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并只想将股权转让给另一位股东,则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但如果你想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转让股权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在获得其他半数股东的同意下,才能继续股权转让的程序。

第二步:和买方协商

确认转让股权的可行性后,卖方便可以和买方就转让股权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事宜应该包括股权的数额、价格、转让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第三步:签订合同

当双方谈妥转让条件、具体金额等详情之后,便可以签订股份转让合同。股份转让合同中应包括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等等细节。

第四步:变更股东名册

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就代表股份正式转让。在股份转让后,需要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记载于股东名册。同时,需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给新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步:到工商部门登记并修改公司章程

最后,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合同中需要载明买方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的内容需要列明。

股权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合同应列明转让合同的价格、股份所占公司的比例,以及买方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保证条款

合同中也需要列明双方的保证条款。例如保证卖方所转让的股份是卖方合法拥有,以及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质押、抵押等问题。卖方转让股份之后,其在公司原本享有的义务和权利,也随之转让给买方所有。

盈亏分担

合同中应该列明,买方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之后,按其所占股份,分享公司利润和分担公司的亏损。

转让股份的费用承担

合同中也需要列明股份转让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还是买方,或是双方共同承担。

违约

合同中可以写明当一方违约、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等情况时的处理方法。

股权转让有哪些大坑?

在现实生活中,股权转让可能发生在熟人之间,但也可能发生在不熟悉的人之间。在熟人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因为和对方较为熟悉,对对方的股权或公司经营状况都较容易了解;但在不少情况下,股权转让涉及的是本身不熟悉的陌生人,这时候,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对对方的背景调查都很重要。

作为卖方,你需要了解对方什么?

作为卖方,并不能因为着急着把股权卖出去而在不了解买方背景的情况下贸然转让股权。卖方在转让股权之前,应该详细了解买方真实的财务状况,包括是否有支付能力,是否有负债,甚至有没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等。

同时,还应该主动了解买方为何想要持有公司股权,对公司未来的发展、经营有何主张和想法,是否会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以及买方的入股会否给公司带来其他商业资源。

股权转让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作为买方,你需要了解对方什么?

作为买方,在买入股权之后,不仅仅按比例享有公司的利润,同时也需要承担公司发生亏损的风险,因此在买入股权时需要谨慎调查和考虑。作为买方需要了解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其真实价值,目前是否有盈利,账目是否清晰,该公司未来发展的策略及行业前景。另外,该公司是否有负债,或者涉及官司或仲裁纠纷等等。

同时,对股权本身也需要做出详细的调查,包括卖方是否能提供出资证明,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涉及第三人等等。

谎称拥有股权 骗取他人财产

根据新闻报道。安徽安庆市一名男子吴某,自2009年9月和他人共同承包了某采石场,在2016年1月,就因为经营不善而将该采石场的股权转让给他了他人。但到了2018年,吴某因为缺钱,而向女子乔某谎称他仍然拥有该采石场的股权,并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向乔某骗取了55万元。

吴某已被民警抓获,并对涉嫌合同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从该案件中可以看出,在购买股权的时候,必须确认卖方确实拥有股权,这点可从公司章程、卖方的出资证明书中调查。

同时,合同欺诈行为系违反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股权转让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隐瞒债务

另一种常见的股权转让的大坑,是隐瞒公司负债。北京日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起案件,原告王女士经人介绍和经营公众号的蒋先生相识。其后,蒋先生邀请王女士管理该公众号并想把公司股权转让给王女士。

2019年,王女士和蒋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女士以1元的价格受让蒋先生所持有公众号所属传媒公司的70%股权,在协议签订当日,蒋先生就提交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

但王女士其后发现,该传媒公司涉及负债逾百万元,而她之前并不知情。王女士认为蒋先生可以隐瞒了公司负债的事实,并告知自己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导致自己作出错误的意思,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王女士认为对方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把蒋先生告上了法庭。

而蒋先生则认为,王女士在受让股权的时候已经具备了商业预判和调查的能力,应有能力了解股份转让合同中的利益是否均衡,也应该承受合同利益分配下的风险。而股份转让合同也是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订立的。

该案件最终会怎么判呢?

一审和二审法院判决均驳回了王女士的诉求。法院认为,王女士应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首先,在王女士和蒋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未有明确约定公司债务的情况,所以很难确定公司债务情况,和公司股权转让意思表示之间的关联。

同时,王女士声称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前曾经过问公司的财务状况,而蒋先生曾表明公司并无负债,而王女士并未就此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因此,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蒋先生对王女士有刻意隐瞒或告知虚假的公司债务状况。

从该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前,买方必须也有责任对公司的债务、经济状况有充分的了解;若主张对方涉嫌诈骗,自己有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

而对于是否构成欺诈,法院主要会看以下几点,包括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并实施了欺诈行为,被欺诈人因此陷入错误,并因错误作出了意思表示。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想要证明卖方有欺诈行为十分困难,因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应谨慎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对方声称的是否为事实。

隐瞒担保

股权转让过程中,除了需要清楚了解公司是否有负债,也要调查其是否有对外担保,否则接下的很可能是一枚定时炸弹。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曾经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2000年,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元公司)与上海致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致达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致达公司向宏元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原株洲庆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庆云公司)的股份,股份转让金额合计5278万余元。

在股份正式转让之前,致达公司向宏元公司承诺,在股份转让过程中所提供的庆云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资产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果有因主观过错而造成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致达公司将承担责任。

两间公司签署完股权转让协议后,宏元公司正式取代致达公司,成为庆云公司股东。

然而,就在不久后,庆云公司收到银行通知,指他们为某公司一笔5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庆云公司随后又被银行告上了法院,追究其贷款担保的责任。庆云公司在该官司中败诉。

而这事让刚刚成为庆云公司股东的宏元公司“平白无故”地提庆云公司履行支付了557.62万元。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这让宏元公司感到无奈,因为在致达公司向其转让股份的时候,并没有提及这一笔对外担保的存在。致达公司是否涉嫌隐瞒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呢?这笔损失最终应该由谁承担?

宏元公司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认为致达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并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财务信息,转让的股权存有瑕疵,违反了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要求致达公司赔偿股权价值损失等费用合计506万元。

先说结果,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对宏元公司关于股价损失、索赔费用的诉求,并没有全额支持。法院综合考虑过宏元公司的持股比例、致达公司的过错责任、双方交易成本等实际因素后,酌定致达公司向宏元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60万元。

法院认为,宏元公司和致达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致达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确应该按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向宏元公司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而庆云公司有对外担保的事项,无法通过审计获知。法院认为致达公司在履行合同义务,及转让的股权中均存有瑕疵,无论是否犯主观过错,均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宏元公司并非持有庆云公司的百分百股份,而是仅持有19.06%的股份,而宏元公司仍可向被担保方追偿;同时,宏元公司未能就其主张索赔的相关费用提供依据,因此法院最终酌定致达公司向宏元公司赔偿损失人民币60万元。对于宏元公司的其他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股权转让 买方卖方要注意的那些坑

股权转让

除了以上大坑,还有一类情况值得留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方股东为群体,应作为一个整体诉讼主体向受让人主张权利;而作为股东个体向受让方主张权利的,应被视为原告主体不适格。我们将以以下案件说明。

2015年,一共有9名股东的A公司派出股东代表余某、王某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股东余某、王某等9人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100%股权和资产转让给B公司所有,转让款为260万元。而A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由A公司自行处理。

其后,王某再和B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书,约定B公司在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30万定金存入王某个人账户,此款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支取;而剩余的230万元,则在A公司及分公司和独立法人机构全部交由乙方所有管理后,3个月内支付完毕。如B公司有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0万元。

双方签订协议后,B公司如约支付了30万元,其后又支付了90万元,但其余的140万元并未支付。王某和其他股东多次找到B公司协商,B公司均以A公司没有正常运营未有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王某因此将B公司告上了法庭。而法院经调查后驳回了王某的起诉,理由在于王某仅仅是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他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这保障的是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诉权。

在这类案件中,一方的股东应该作为全体向受让人主张权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改变,股权转让也越来越普遍,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都应小心谨慎,如不了解相关法律细节,更应该请律师协助。如果您对股权转让有任何问题,请向Clearway Law律师查询。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2ZjEzNWY0NjAxNmYxY2M5OGFkODExMzQ%3D

​​股权转让纠纷案

http://shqf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20

股权有“瑕疵” 卖方应赔偿———法官谈“瑕疵担保责任”在股权转让中的适用

https://www.shezfy.com/page/spyj/fgjpa/shfz_view.html?id=7098

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七)丨名为民间借贷实为股权转让法律关系该如何认定?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970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