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著作权合同纠纷一案中认为计算机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中,开发方对于源代码同样负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法院判决如下:软件开发方违反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导致委托方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某环保科技公司诉济南某信息科技公司、徐某、王某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4.02.20) #合同解除#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计算机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中,开发方对于源代码同样负有权利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