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中认为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的义务。法院判决如下: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请求支付奖励、报酬的权利,不应当因用人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的处分而受到损害,因此,涉案专利(申请)权的流转不影响某食品公司应向张某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张某诉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10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0) #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权利转让#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的义务

典型案例全文:专利权权属纠纷典型案例:张某诉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报酬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张忠良天津狗不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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