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中判决,判断申请保全人是否具有过错,应当根据申请保全人在申请保全时是否尽到必要的合理的注意义务。财产保全侵权应当以过错为责任要件,即申请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申请保全人保全权利的行使不能仅以其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为判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6-2-103-004号案例: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诉新疆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申请保全人、#过错、#赔偿责任、#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判断申请保全人是否有过错不能仅以其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为判断依据

典型案例全文:某石化工贸有限公司诉新疆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海峡石化工贸有限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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