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某娱乐有限公司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垄断纠纷案中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其相关集体管理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法院判决如下:证据不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某娱乐有限公司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垄断纠纷案)(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09-2-184-001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3)#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Jean, LL.B.

导论:陈科,LL.B./LL.M.

案例简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其相关集体管理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某娱乐有限公司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垄断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惠州市欢唱壹佰娱乐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一审民事判决书

进一步咨询:请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