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公司决议纠纷一案中判决,股东虽未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但实际履行决议内容,以行为表明其已对决议中的相关事实予以认可。该股东主张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08-2-270-004号案例:陈某海诉浙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纠纷案) #公司决议、#实际履行 、#决议无效、#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股东虽未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但实际履行决议内容,该股东主张决议无效的应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全文:陈某海诉浙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浙江天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某1、陈某2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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