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植物新品种驳回复审纠纷一案中判决,植物新品种授权程序中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地点的确定,应当根据说明书中对品种适于生长的区域、环境等的记载,结合品种类型及育种过程和方法综合作出认定,以能够保证品种的性状得到充分表达为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3-023-001号案例:某种业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申请、#特异性、#DUS测试、#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
中国法院在植物新品种驳回复审纠纷一案中判决,植物新品种授权程序中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地点的确定,应当根据说明书中对品种适于生长的区域、环境等的记载,结合品种类型及育种过程和方法综合作出认定,以能够保证品种的性状得到充分表达为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3-023-001号案例:某种业公司诉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植物新品种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植物新品种申请、#特异性、#DUS测试、#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