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判决欧莱雅有限公司在微博平台宣传双十一预售商品为“最划算”致使原告高静婷购买的预售商品组合在价格上逊于后期直播间商品组合,导致消费者合同目的落空构成违约,欧莱雅公司承担违约损失赔偿金。(高静婷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案号:(2020)粤01民终20345号) #双十一预售 #虚假宣传违约 #律师短讯
编论:Ethan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欧莱雅博文称预售“最划算”被认定为要约,直播间价格更低构成违约-法律资讯
经典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高静婷与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律资讯
案例全文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与高静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民事判决书-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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