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认为写入权利要求的使用环境特征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法院判决如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阅读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专利审查档案后可以明确而合理地得知,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上盖定位结构适用对象为网线,且其使用方式是将网线的前端插入插头本体内部,故该技术特征可以认定为使用环境特征。(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诉宁波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59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使用环境特征#产品权利要求#实际用途#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写入权利要求的使用环境特征对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诉宁波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东莞光距电子有限公司宁波普能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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