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一案中判决,计算机软件中任何能够实现相对独立功能的独创性表达均受著作权保护;复制的数量或者比例并不当然影响侵权行为性质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2-158-003号案例:深圳某科技公司诉杭州某科技公司、黄某龙、陈某婷、叶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部分复制、#民事、#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部分复制计算机软件中能够实现相对独立功能的代码构成侵权
典型案例全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深圳某科技公司诉杭州某科技公司、黄某龙、陈某婷、叶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