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执行监督一案中判决,执行法院对主债务人作出终本裁定后,表明执行补充责任人的条件已成就,执行法院可执行补充责任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7-5-203-027号案例:厦门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天津某公司执行监督案) #执行监督、#执行异议、#补充责任、#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法院对主债务人作出终本裁定后,执行补充责任人的条件已成就,法院可执行补充责任人财产
中国法院在执行监督一案中判决,执行法院对主债务人作出终本裁定后,表明执行补充责任人的条件已成就,执行法院可执行补充责任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7-5-203-027号案例:厦门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天津某公司执行监督案) #执行监督、#执行异议、#补充责任、#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法院对主债务人作出终本裁定后,执行补充责任人的条件已成就,法院可执行补充责任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