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侵犯技术秘密一案中判决,被诉侵权人实施向特定或者不特定主体提供技术秘密信息或者载体的行为,使该技术秘密脱离权利人的控制、为他人所知悉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行为构成对技术秘密的披露。(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2-176-001号案例:某岩油藏有限公司、某石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翟某元、大庆某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数据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侵害技术秘密、#披露、#脱离控制、#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侵权人向其他主体提供技术秘密信息或载体使其脱离权利人控制、为他人知悉的,构成披露技术秘密

典型案例全文:某岩油藏有限公司、某石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翟某元、大庆某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数据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翟某、大庆某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进一步咨询:请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