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执行监督一案中判决,执行中的司法救助针对的主要是因为案件不能执行到位等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获得司法救助后,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赔偿款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行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执行款中扣除,不再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扣除司法救助金提出异议的,一般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7-5-203-026号案例:阮某某与佟某执行监督案) #执行、#执行监督、#司法救助、#律师短讯

编论:吴馨颖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申请执行人获得司法救助后,法院执行到赔偿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中扣除,不再发放

典型案例全文:阮某某与佟某执行监督案

案例原文全文:阮某荣、佟某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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