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阐述了现有技术抗辩认定中的发明点考量。法院判决如下:涉案专利发明点对应的技术特征已经为一项现有技术公开,其余技术特征虽未被该现有技术公开,但该现有技术与通用部件必然结合形成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相对应的整体现有技术方案,则可以认定现有技术抗辩成立。(王某诉徐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60-072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1) #发明点#先用权抗辩#主要技术图纸#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现有技术抗辩认定中的发明点考量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王某诉徐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王业慈、徐州华盛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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