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中阐释了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的反垄断审查。法院判决如下:体育赛事组织者基于其组织赛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民事权利所呈现的独家性和排他性属于权利自身的内在属性。由该权利内在的排他属性所形成的“垄断状态”本身,并非反垄断法预防和制止的对象。体育赛事组织者行使其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权利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他经营者据此取得该独家经营的授权,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原则上不宜认定该经营权的独家授予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某(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某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84-001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赛#经营权授予#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LLM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的反垄断审查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某(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某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进一步咨询:请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