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判决,当事人约定就跨境股权交易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的义务主要系就股权交易自身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在不超出该股权交易目的之范围内,受托人对目标公司事先已经签署的工程合同的审查,限于合同是否存在诸如“控制权变更”条款等阻碍影响股权交易完成或者对股权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的约定。(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0-2-137-003号案例:某公司诉某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 #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范围、#责任承担、#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跨境股权交易中,律所义务系股权交易提供法律意见,就工程合同审查限于是否影响股权交易

典型案例全文:某公司诉某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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