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判决,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产品不属于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意义上的新产品,专利权人应就被诉侵权人是否实施了与专利相同或等同的方法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09-2-160-030号案例:刘某诉广东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新产品、#制造方法、#举证责任、#律师短讯

编论:vera

导论:陈科

案例简讯: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为国内外公众所知的产品不属于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意义上的新产品

典型案例全文:刘某诉广东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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