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阐释了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一)。法院判决如下:如果主题名称仅是对全部技术特征所构成的技术方案的概括,而非技术特征的限定,其实质并未增加权利要求的含义,权利要求亦不需要依赖主题名称来补充其完整性,则其对权利要求的限定作用一般限于确定专利技术方案所适用的技术领域。技术领域由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即可明确。(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09-2-160-001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3.06) #专利保护范围#主题名称#权利要求解释#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导论:陈科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某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