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垄断协议纠纷一案中阐释了因专利侵权纠纷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反垄断审查。法院判决如下:因专利侵权纠纷达成的和解协议,如与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缺乏实质关联,所涉产品超出涉嫌侵权的产品范围,其核心并不在于保护和行使专利权,而是以行使专利权为掩护,实际上追求分割销售市场、限制商品生产和销售数量、固定价格等效果的,可以认定为横向垄断协议。(上海某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武汉某变压器开关有限公司垄断协议纠纷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3-2-183-003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2) #垄断协议#专利侵权#和解协议#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LLM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因专利侵权纠纷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反垄断审查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上海某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武汉某变压器开关有限公司垄断协议纠纷案

案例原文全文: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武汉泰普变压器开关有限公司垄断协议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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