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一案中判决,在多人生产、繁殖被诉侵权繁殖材料过程中起到组织、主导作用的被诉侵权人,应当对被组织者直接实施的全部被诉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2-161-006号案例:河北某种业有限公司诉安某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组织主导、#侵权责任、#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组织者对被组织的全部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的责任

典型案例全文:河北某种业有限公司诉安某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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