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一案中判决,即便种子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证据亦不因此而当然丧失证据资格及证明力。有关证据经查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仍可作为相关民事侵权案件中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13-2-161-001号案例:辽宁某种业科技公司诉山东某种业有限公司、平度市某农资经营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行政处罚决定、#行民衔接、#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过程中形成的证据仍可作为民事侵权案件中认定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