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行政处理一案中阐释了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法院判决如下: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某公司诉太原市政府行政处理案) (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12-3-015-001号案例,发布时间:2024.02.22) #征收补偿#及时补偿#公平补偿#法#律师#律师短讯

编论:Bandera, LLM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

典型案例全文:人民法院案例库:某公司诉太原市政府行政处理案

案例原文全文:山西省安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行政命令申诉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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