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在执行复议纠纷一案中判决,破产受理裁定与以物抵债裁定同一天作出,但以物抵债裁定晚于该日才送达的,应撤销已经作出的以物抵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09-3-029-036号案例:南通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日照某有限公司、日照某分公司执行复议案) #执行复议、#破产、#以物抵债、#律师短讯

编论:Vera,LLB

导论:陈科,LLM

案例简讯:以物抵债裁定与破产受理裁定同日作出,但之后才送达的,应撤销以物抵债裁定

典型案例全文:南通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日照某有限公司、日照某分公司执行复议案

案例原文全文:请点击联系

进一步咨询:请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