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女诗人余秀华被男友家暴了,而余秀华上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还是与男友一起拍婚纱照的时候。男友比余秀华小十来岁,大家都以为她终于找到爱情的归宿,却在一次直播后暴露了两人的情感矛盾,余秀华发微博说自己被男友掐脖子、扇巴掌。这下大家才反应过来,原来两人只是拍婚纱照,并没有领证结婚,那么同居期间发生暴力冲突,也适用于反家庭暴力法吗?
提到家暴不少人会先入为主的认为发生在夫妻之间,丈夫对妻子“拳打脚踢”,但事实上,家暴不仅有身体伤害,还有言语和精神上的伤害,而且也有男性是受害者。好莱坞明星约翰尼-德普就是一个例子,前妻艾梅柏-希尔德就以性别身份做差别对待,称没有人相信作为男性的德普是家暴受害者。结合最高法最新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规定,Clearway Law 聊聊如何应用法律远离家暴侵害。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哪些行为属于家暴呢?
我国法律对家暴行为的定义以及处置包括《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反家庭暴力法》就是针对家暴行为所制定的专门法规。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
由此可见,家暴行为不仅是身体上的,也包含言语和精神上的。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对家庭暴力的形式进行了扩充:
除了直接的肢体冲突与精神伤害,法律对一些隐性的伤害做了明确的补充,像诽谤、跟踪、骚扰等行为,进一步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可以向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法院受理后,72小时内裁定是否给予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情况紧急,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请,法院会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事情撤销、变更或延长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有什么作用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组织协助执行。这里和大家提示一下,家暴问题不是止于家庭或亲属范围。反家暴法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基层政府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如果发现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都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由本人申请?只适用于家庭成员?
如果本人申请困难的,可以委托亲属或相关组织与机构代为申请。例如当事人受到施暴者的监视、威吓、禁闭等原因难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又或是因为残疾、重病或是年老,自身行动不方便的情况,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救助机构、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等都可以代为申请。
此外,《反家庭暴力法》不只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也包括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所谓家庭成员之间,是指血亲、姻亲和收养形成的关系,所以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不仅包括夫妻之间,也包括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的家暴行为。也就是说,像棍棒底下出孝子、辱骂父母年老无用等行为都属于家暴。所谓家庭成员之外共同生活的成员,进一步扩大了家暴的范围,包括了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同时也意味着监护、抚养、同居、离异等关系也受反家暴法的保护。换句话说,像余秀华并未与男友结婚,两人同居,男友对她施行暴力行为,适用于《反家庭暴力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与离婚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旦遭遇家暴,最应该做的就是远离施暴者,这也是法院为何要快速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决的原因。正所谓家暴只有零次与无数次,如果夫妻之间发生家暴行为,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吗?
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解释:“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这是什么意思呢?《民法典》提到,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家暴是符合诉讼离婚的条件之一,若确实存在家暴且无法调解,法院应裁定离婚。但是,离婚能不能解决家暴问题呢,这又是另一回事,所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及时制止家暴侵害,应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只要能够举证确实存在家暴威胁,法院就可以作出裁决,不需要依附于离婚诉讼之上。进一步来说,若已经取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对离婚诉讼是否有帮助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确信待证事实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最后,如果法院认定家暴事实并调解无效裁定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将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如何举证?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需要制止暴力行为,对家暴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留下出警记录。如果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会协助受害人就医,医疗机构应为受害人提供伤情鉴定意见。在家暴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出具一份告诫书,内容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送交给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监督查访。
在实际案件中,不少当事人正受到安全威胁,往往难以自行取证, 因此,最高法院最新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并且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依据“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家暴证据形式也从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扩充至十一种。
法律如何处置家暴行为人?
《反家庭暴力法》中根据家暴情节轻重程度进行不同的处罚。情节较轻的,法院给予训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对于实施家暴的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如果已经裁决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行为人应严格遵守,若拒不执行或出现变本加厉行为,将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