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商贩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之后,黑龙江大庆某食品经营者卖2元一斤土豆拟被罚30万。不少网友表示,如此重罚会不会打击小微企业的市场积极性?也有网友表示,食品物价关乎民生,重罚才会起到警示的作用。本文,Clearway Law 就与您聊聊价格违法案件。
5斤芹菜被罚6.6万元
(来源:微博)
最近,榆林夫妇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据央视新闻报道,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某商家因卖了5斤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
事情经过是什么样的呢?陕西榆林罗某夫妇经营的蔬菜粮油店,去年十月一共购进7斤芹菜,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抽样检查,罗某夫妇将剩余的5斤芹菜卖了20元钱。
一个月后,市场监管部门对芹菜的检测报告出来,说是食品安全不合格,并以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等理由,认定罗某夫妇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罚款6.6万元。
土豆进价1.2元卖2元被罚30万
(来源:微博)
继5斤芹菜争议后,黑龙江大庆出现2元售卖土豆被重罚的热议。
据大庆晚报消息,8月20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土豆经营商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以1.2元/斤进价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
执法人员认为,该土豆经营商利用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处以30万元罚款。
对食品经营者重罚是否合理?
单从数字去看,土豆进价1.2元/斤,卖至2元/斤,购销之间的差价并不是特别大。相反,30万元的罚款显得尤为“天价”,冲击了不少网友的认知。
售价2元的土豆被罚30万?不少网友认为处罚过重了。“1.2进价,坏的、残次的、水分流失的,土豆上的土,加上人工,2元良心价了”;“这个有点过分了!作为消费者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作为一个消费者都觉得这样的卖价不高啊,大家都知道,蔬菜损耗很高的”。
那么,市监局为什么会对商贩处以重罚?处罚依据涉及哪些法律法规呢?
处罚依据是什么?
随后,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应道:“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疫情期间,保证食品安全、稳定物价成为重中之重。为了把价格控制住,执法部门采取严查严罚的态度。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什么是不正当价格行为?
商贩被市监局重罚的主要理由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法》第十四条列出经营者若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将接受处罚。
《价格法》第四十条对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列出明确的法律责任处罚,其中指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其处罚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哄抬物价已触犯法律
利用疫情哄抬物价,除了可能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从民事角度看,商家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出售商品的行为属于“显失公平”,这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若消费者(买方)有异议,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关系,相互返还。
在疫情或者其他紧急的情况下,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只要非法牟利数额超过一万元,可以按“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消费者发现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拨打政府热线12345、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当然,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疫情期间购销价差的处罚也要考虑合理原则。疫情期间,人们日常生活不便已属不易,不少商家也在为经营生存打拼,如果市场部门能够以多宣传、多警示的方法给予引导,既要维护市场秩序,也要为小微企业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